Rufinus(魯菲努斯) 著作集

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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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2章

第二章

2. 讓我們看看我的對手在他所選的那些註釋中,對此點說了什麼。在第二卷,他註釋「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,各人與鄰舍說實話,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」[1]這句話時(在簡短的引言之後),他如此說道:

「因此,保羅自己,作為完全人之一,在另一封書信中說:『然而,在完全的人中,我們也講智慧。』[2] 這就是所吩咐的,那些充滿神聖真理的奧秘和隱藏之事,應當由各人對他的鄰舍說,好使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,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[3],也就是說,一個人應當將他所知道的一切清晰明瞭的真理,向那些配得聽聞的人顯明:『你們是世上的光。』[4] 另一方面,他應當將一切隱藏在黑暗中、被象徵的迷霧所籠罩的事物,向那些本身就是迷霧和黑暗的人顯明,就是那些經上說『祂腳下有幽暗』[5]的人,當然,這指的是神的腳下。因為在西奈山,摩西進入了有神在其中的旋風和迷霧;經上論到神說:『祂以黑暗為藏身之處。』[6] 因此,各人應當如此以奧秘的方式對他的鄰舍說實話,不要把聖物給狗,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[7];但那些被真理之油膏抹的人,讓他引領他們進入新郎的洞房,進入君王的內殿。」

我懇求你,請仔細觀察,看看這整段話中,除了他自己,還有誰會受到譴責。如果他的對手正在尋找機會,根據他所寫的內容來定罪並毀滅他,他們還能採取什麼其他途徑,還能希望提出什麼其他證據來反駁他,比他自己提出的這些,彷彿他是在為反對另一個人辯護的證據更好呢?如果有人要對他宣判譴責,他自己的書信就足夠了。你只需要更改名字;這指控的檢驗只適用於他自己。他一方面呼籲我們譴責的,另一方面卻勸我們效法;他所主張的,他卻加以駁斥;他所憎恨的,他卻去實行。他的門徒們若順服並效法他,該是多麼幸福啊!

腳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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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[1] 弗四25

[2] 林前二6

[3] 詩十九2

[4] 太五14

[5] 詩十八9

[6] 詩十八11

[7] 太七6